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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外国投资优惠政策

2013-05-16 来源:驻比利时经商参处

在比境内的外国直接投资,享受欧盟和比政府的双重鼓励政策。

  欧盟的补贴分为中小企业补贴、大型企业补贴、环境保护以及利用可持续能源特殊补贴、加强竞争力和解决就业补贴。政府援助的数量根据企业的规模、就业岗位创造、业务范围以及投资活动本土化等因素确定。各大区政府具体受理投资者的补贴申请。

  比利时政府推行的优惠鼓励政策主要有:

  (1)红利预提税免征

  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比公司汇向位于与比签有税务协定的国家(中国也在内)的非居民母公司(前提:该母公司持有比公司至少15%的股份至少1年,从2009年1月1日开始该持股比例调整到10%)的股息,在比免征预提税。

  (2)虚拟利息抵扣

  这是比利时推出的全世界独一无二的税收优惠举措。主要内容是,所有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企业(无论是内资还是外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允许在税基中将自有资本虚拟为银行贷款时所需偿还的贷款利息。这一做法从实质上消除了使用自有资本投资与借贷资本投资之间的差别待遇。更能调动投资者使用自有资金的积极性,也提高了企业投资的收益。

  (3)专利发明所得税扣减

  2007年,比通过法律,对企业转让专利发明的收入所得按应税税额减税80%,从2008财政年度开始执行。

  (4)针对外国行政人员的特殊税收政策

  跨国企业临时派往比利时的外国行政人员可享受特殊的税收政策,只需对其在比境内所得收入交税,境外收入无需交纳所得税。另外,行政人员在比临时停留期间所获得的津贴不算入总收入,从而最大可能的减免个人所需交纳的税款。这些津贴包括交通补助、安家费、紧急回国补助、额外的学费和房屋补贴等。

  (5)养老基金税法

  自2007年1月1日起,比执行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养老基金产生的红利无需纳税。

  (5)研发税收激励机制

  在弗拉芒大区,如企业招募额外的全职研发人员,该企业可享受的免税额度最高达25570欧元。同时私营企业内从事研发工作的员工可免交部分个人所得税(50%或更高);在瓦隆大区,投资从事研发可获得纳税扣减,公司税率降至14.5%。另外,投资研发的企业如发展环保型或节能型产品(技术)即可享受税务抵扣。

  (6)就业和培训激励政策

  比联邦政府对于私营企业的雇主需缴纳的社保费用进行一定条件的减免。地区政府在公司招聘某些种类的失业人员时给予公司额外补贴,另外还给予企业一定数额的培训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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