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徽省国际经济合作商会 当前时间:2013年4月2日 13:52:33
政企互动
友情链接
Null当前位置: 政企互动>>Null

商务部合作指南在线问答精选(一)

2011-01-20 来源:商会

1.问:您好:我公司是私企在境外投资申请表中有境外自筹,不明白什么意思?可否理解我公司在海外筹集的资金不受外汇管理局监管。

答:您好。境外自筹即指企业在境外筹集到的资金,亦即未通过境内银行汇出的资金,包括各币种的外币和人民币资金。

2.问:您好:我公司以办理了对外经济合作密钥,在办理境外机构时正常,但是进入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申报时,说我单位已申请证书,进入证书管理时显示无数据,但我单位没有申请过,现无法申请填表,请问如何处理。多谢!

答:您好。这是您申请业务时所属类别的权限问题。如您尚未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或对外劳务合作资质,您的密钥则没有相关功能区操作权限。如仍有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7870108。

3.问:想去新西兰务工 国内有哪些中介机构可以办理?

答:您好。请参阅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网(fec.mofcom.gov.cn)右下侧“中国新西兰劳务合作”中“经确认的招聘机构”。

4.问:我公司前次已获广东省外经贸厅批准,拿到对香港投资的<企业对外投资许可证>,请问下一步要做哪些工作,才能合法完成香港公司成立!谢谢

答:您好。建议下步工作:完成公司在香港的注册手续;向技术支持单位领取电子钥匙(http://fec.mofcom.gov.cn/channel/zxbs.shtml页面下方“申领CA证书”);开始投资后每月报送统计数据。具体可咨询广东省外经贸厅。 

5.问:请问,境外投资的电子钥匙如何取得?

答:您好。请在获得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后到对外投资合作网站“在线办事”栏目查看所需内容http://fec.mofcom.gov.cn/channel/zxbs.shtml(页面下半部:申领证书、更新证书等)。 

6.问:我公司为建筑公司在国外已设立分公司,并已办理对方国家的相应资质。请问承揽建筑工程是否还要办理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许可证。如果要外派劳务是否要办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许可。多谢!

答:根据国务院2008年颁布的《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http://fec.mofcom.gov.cn/article/zcfg/zcfb/dwcbgc/200807/960834_1.html)第七条的规定,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依照条例规定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具有承包工程资质的企业将自动获得工程项下带出人员的许可。有关办理程序,请与您所在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或访问fec.mofcom.gov.cn网站,点击“在线办事”查看流程。 

7.问:您好,我们公司想在国外设立办事处,请问有什么特别规定吗?比如说需要批准还是什么的?

答:您好。在我国依法设立的企业在国外设立办事处,应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境外机构证书》。请您参阅商务部令2009年第5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或与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联系。 

8.问:我公司于2005年8月5日获得《境外投资核准证书》,请问此证书的有效年限,现在是否已经失效?

答:您好。如你公司未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过注销该境外投资企业的手续,且《证书》中表明证书失效的条件没有发生,则该《证书》有效。 

9.问:请问已经拿到了境外投资的证书,但股权结构发生了变化,要重新申请,点击变更以后,更改了信息,但保存提交的时候出现“该境外企业已存在,请确认后重新填写”,要怎样正确变更啊?

答:您好!境外投资企业的股权发生变化,应按相关规定换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网上申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致电系统技术支持:010-67870108。如仍不能解决,请与我司投资处联系。 

10.问:我要去马来西亚云顶工作,中介公司是,,厦门闽劳劳务合作公司,请问怎么核对本公司的真假?

答:有资质向国外派遣劳务人员的企业名录请到fec.mofcom.gov.cn网站左栏“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查询。如不在此名单中,您可以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举报。

11.问:你好,我想咨询下,如果申请了咱们系统的电子钥匙,我们公司能通过登录系统得到什么信息?

答:您好。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是一个综合系统,它由10多个子系统组成,包括在线办事、信息报送、业务管理、数据统计等,是一个面向开展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业务的企业、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的综合性服务系统,各类用户均需登录才能进入系统。对于对外投资企业第一次办理境外投资核准,可以不用电子钥匙办理。企业用户可以通过系统对本企业在外业务进行一般管理和查询。随着系统的完善和升级,企业将会得到更多的信息。欢迎您向管理员提出您的建议。

12.问: 请问去沙特阿拉伯务工2年,办完所有手续,需要多少钱!签证时多少,有担保人,需交保证金多少,请把答案发到我的邮箱里,谢谢。

答: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可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一定服务费,但不得超过劳务合同工资的12.5%,您可以根据您签订的合同工资进行计算,关于签证费用请径询沙特阿拉伯驻华使馆。另,根据有关规定,企业不得向劳务人员收取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 

注:提问中涉及的人员及公司名称已略去。

上一篇: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
下一篇: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通知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数据统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后台管理
安徽省国际经济合作商会 版权所有 推荐使用1024×768分辨率查看 技术支持:安徽谦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1-65377563 皖ICP备10013724号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2646号

总访问量 25491181      今日访问量 004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