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继续对涉华耐热玻璃器具征收反倾销税
2022-08-10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10年8月26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阿联酋的耐热玻璃器具启动反倾销调查。2011年11月23日,印度财政部发布通报第103/2011-Customs号,决定对中国和阿联酋涉案产品分别征收41.61%~110.17%和36.73%的反倾销税。2016年7月8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阿联酋的耐热玻璃器具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7年8月9日,印度财政部发布通报第37/2017-Customs (ADD)号,决定继续对中国和阿联酋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以到岸价(CIF)方式分别计征30.64%和4.38%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8月8日。2021年9月9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阿联酋的耐热玻璃器具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5月6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