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取消外汇现金提款限制
2017-09-05 来源:乌克兰国际文传电讯社
乌国家银行宣布,取消通过款台和自动提款机从活期账户和储蓄账户提取外汇和银行金属现金的限制。去年9月开始实施限制措施,规定每个客户每天可取不超过25万格里夫纳等值。据称,鉴于银行系统外汇流动性和外汇市场稳定性明显改善,国家银行认为目前可完全取消此限制。
此外,国家银行放开持票人储蓄证明,取消至今仍实行的发放禁令,取消只能通过向证书持有人或持票人账户转账支付的要求。关于外汇存款证明取消不少于6个月的最低存期要求。
同时,国家银行将向当进行提前偿还的非居民债权人股东组成中包括外国政府或外国银行的情况,列入了禁止提前偿还外国债权人贷款和债务禁令的例外清单。这类外国政府应该属于在某一世界领先的评级公司(惠誉评级,标准普尔,穆迪)公报确认的官方评级不低于A类的国家之列。
国家银行还简化了银行在现货和期货方面购买外汇每日限制头寸的核算。新措施将刺激期货交易和货币风险套期保值工具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