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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走出去风险分析与防范

2012-09-14 来源:商会

    无论是对外投资、开展工程承包,还是设备出口,都要面对国际经济活动中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归纳起来,主要包括国家风险、产业风险、企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整合风险。

    国家风险

  国家风险主要包括政治风险和投资环境风险。政治风险指与目标国主权行为相联系且经营者不能控制的风险,包括征收、国有化、战争、宗教矛盾以及恐怖活动等政治事件,是海外投资和工程承包最大的、最不可预测的风险;投资环境风险指目标国和项目所在地区在对投资活动和经营效益有影响的各种因素的风险,包括产业上下游环境、交通运输环境及市政环境等硬环境,和政策、金融、文化、人力资源等市场服务环境,政府运行效率以及文明意识、价值取向等软环境。

    产业风险

  产业风险包括了项目开发环境、行业周期风险、产业配套风险、监管政策风险和竞争格局风险等。而电力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对外投资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一是产业监管政策。电力行业监管的核心是电价机制,各国电价调整机制也不同,在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的电价机制较为合理且透明。二是产业链配套。电力项目对地理环境、燃料供应和运输条件要求较高,因此相关产业配套非常重要,产业链的配套情况是对外投资决策的重要考量。三是项目开发环境。项目开发环境对于“绿地”投资项目至关重要,由于工期长,所涉及的环境因素较多,建设过程中会面临劳工、税收、建设条件、设备和材料采购与供应、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企业风险

  电力企业风险包括并购方所有制风险、被并购方所有制风险、市场化改革风险、可持续竞争力风险、企业匹配风险、技术及知识产权风险及财务风险等。

    交易风险

  交易风险是指在国际业务操作过程中的投资方式风险、交易审批风险、尽职调查、交易结构、估值报价、公众影响风险等。我国电力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交易风险:一是审批风险,各国审批非常严格;二是公众舆论, 因为我国电力企业大多为央企,在本来推行私有化的国家会被误解由中国国有公司来国有化,这样容易造成负面的公众舆论,将导致获得目标国当局审批的难度,甚至导致失败。三是投资风险,资本投入大,投资周期长,资本回收期长。四是交易结构,需要根据投资标的的内容和投资目的,设计不同的交易结构,不同的交易结构往往能够获得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政策。五是估值报价,估值不但要考虑资产的基准价值,还要考虑项目接管后与上下游产业关联性、市场渠道的获得等协同效应价值,同时还需考虑问题资产和整合成本导致的负价值等。

    整合风险

  整合风险是企业在交易后面临的收购完成后,需要通过对收购目标的进行整合、以实现收购资产的自身价值和发挥协同效应。后期整合包括公司治理和管控结构、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的绩效管理、薪酬体系等,建立更加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包括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税务管理等,同时还需要对企业文化中的使命、愿景、价值观和经营理念等进行整合。中国电力企业在过去的对外投资和并购中,由于持着十分谨慎的原则,后期整合十分顺利。但是,中国企业的部分境外并购项目中,由于后期整合不力,导致经营上的困难或整合失败。

    上述各类风险有些是难以规避和预料的,这些风险往往是伴随在从投资并购期间一直到整个经营期。

    三方联动推进 “走出去”战略

    政府应建立健全“走出去”相关管理制度及支持促进体系

  一是尽量做好宏观规划指导工作。从立法的高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完善“走出去”相关政策及配套法律体系、提供宏观政策指导、加快审批制度改革,外交部、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应协调合作,建立“走出去”系统化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是出台有关外投资能源产业融资、税收优惠、外汇管理等支持政策及明确的产业投资监管政策。融资方面,建立海外投资基金,对投资前期费用进行补贴。税收方面,国家政府部门推动我国与更多国家签订避免双重征税的税收协定,出台境外电力送回国内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境外承包工程与“一般贸易”方式不同的出口退税政策,对境外承包工程涉及的零退税率物资予以退税。外汇管理方面,建立有别于一般贸易的,针对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收汇和外汇核销的管理办法,简化程序,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尽快出台较为明去的产业投资监管政策。

  三是建立有序的境外投资、工程承包管理协调机制,加强指导和协调。建立境外大型工程建筑市场准入资质标准,避免国内企业同业竞争激烈,防止部分小企业在国外的履约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国际影响;建立境外业务绩效评价制度、年检制度及境外项目信息反馈制度等境外监管调控体系。

  四是整合各种资源,建立信息传播机构和渠道,完善服务体系。加快建立以政府为指导的国别项目数据库、境外投资绩效评价、国别(地区)投资指南与风险预警等服务体系,帮助企业规避“走出去”国家风险。

    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增强协调作用并深化服务内容

    行业协会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一方面,可依据政府有关政策,帮助建立行业内企业“走出去”的协调机制,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加强行业自律,避免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恶性竞争。另一方面,可利用国际交流的网络渠道和行业常态联络机制,为电力企业提供服务。此外,在重大境外投资和并购项目,充分发挥协会的专业水平,组织相关专家帮助政府对项目风险进行评估,为政府审批提供评估意见。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深入电力企业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中电联服务电力企业“走出去”工作方案》。中电联在电力企业“走出去”过程中,以政府政策和企业需求为导向,以增强行业自律、切合企业需求、注重实际效果为原则,积极为电力企业提供服务。通过组织举办国际会议或展览、提供国际电力信息服务、组织面向境外的培训、推进电力行业专家进入各种技术和专业组织等活动,增强国际机构对我国电力工业发展的认识,对特高压、坚强智能电网、清洁高效燃煤发电、大型水电、节能减排和绿色能源、电动汽车充(换)电等领域发展状况的了解,提升中国电力企业的国际认知度和影响力;在加紧我国电力有关标准英文版出台,推进中国优势电力技术标准纳入国际标准,推荐专家加入国际组织,在制定标准时获得更多席位和话语权;建立电力企业间资源共享、相互协作的机制,为电力企业“走出去”搭建交流和项目促进的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协助政府规范企业对外经济合作行为,加强境外信息报送制度,引导企业加强自律,自觉维护境外经营秩序,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

    电力企业应建立内部国际化保障体系并设计应对策略规避风险

  电力企业应对“走出去”风险,应建立自我防范机制、设计有效的合作模式、健全风险防范和退出机制,增强风险意识,形成完善的国际化保障体系。一是通过设立海外办事机构和海外投资平台建立统一领导、明确分工、协同作战的组织保障;二是通过外部引进、激励机制、合理薪酬制度建立高素质的国际化人才保障;三是通过高效的、多方式的资金运作模式形成资金保障;四是通过加强对国别技术标准的研究,提升企业自身竞争力加强技术保障;五是做好整合后的人才储备、设计适宜的组织结构、治理结构、IT配置及企业文化融合等后续保障。

    电力企业规避“走出去”风险,应在战略层面,明确境外发展战略,与企业同期发展战略相切合,建立评价体系,帮助企业识别国家风险度;在战术层面,从收购资产、时机及方式进行选择。应选择匹配度高的目标、谨慎对待绿地项目、审慎测算后续资本支出,要把握内外市场环境、及行业周期,把握收购需求的紧迫性和支付价格的波动周期,选择合适的合作方,区别不同的市场,采用不同的战略,利用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工具并选用合适的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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