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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投资激励政策

2012-10-08 来源:商会

    俄联邦政府和联邦各主体吸引投资的积极政策,是外国投资者在俄罗斯顺利经营的先决条件。

    最近几年,俄罗斯政府深化税务系统改革措施,以便减轻税收负担。例如:

    - 企业所得税从35%降至20%;
    - 增值税从20%降至18%;
    - 个人所得税从35.6%降至13%;
    - 企业社会保险费从40%降至34%; 
    - 取消了原为5%的销售税和1%的汽车道路使用税。

    自2007年起,取消了对出口商所得外汇款项的强制性结汇。

    自2009年起:

    - 对进口俄罗斯产品目录中未列出的技术设备免征增值税;
    - 对出资培训员工和为员工缴纳养老金的雇主免征所得税和自然人收入税;
    - 免征正在进行科技研发或已经生产的现代化新产品的增值税。

    近年来,俄罗斯采取了新的促进投资政策,其中包括:组建经济特区(分为四种类型:工业生产、技术研发、旅游休闲、港口)、“俄罗斯联邦投资基金”(投资国家项目)、国家“发展与对外经济活动银行”集团(吸引外资)、“俄罗斯创业公司”(吸纳私营创业基金份额)、高新技术科技园区(支持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商)。

    为了刺激石油领域,将北部大陆架、亚速海和里海、涅涅茨自治区以及位于亚马尔-涅涅茨自治区内的亚马尔半岛石油开采的矿产开采税率降为零。

    除了俄罗斯联邦政府采取集中措施以保持投资积极性外,在各地方(地区)一级也进行相应的工作。俄罗斯有83个联邦主体(共和国、边疆区、州),这些主体的政府也正在参与这一工作。作为国家给予支持的一种手段,地方政府可以对投资者在地方预算的税收收取幅度(地税)上给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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