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并购中的“1+3”模式
2012-10-16 来源:商会
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战略不断成熟,并购活动中的随性、随机越来越少,对要出售企业的经营危机以及接收后需要的治理整顿、扭亏为盈等艰巨任务也做了充分准备,此时,如何确定一个合理的定价就可以提上日程了。
中国移动董事长王建宙曾经说过,在很多外方企业看来,中资企业手头富裕,因此往往会遭遇漫天要价,提价20%-30%甚至100%以上都是常有的事。因此海外投资专家建议,一个投资主体加三个中介机构的“1+3”模式,有利于收集情报了解信息,在定价权中占据主动地位。
2010年,重庆机电集团在并购英国PTG集团时,20天之所以能够砍价1.65亿元(折合英镑1600万),原因就在于投资评估机构提供了“PTG原股东属于投资集团无心实业”的情报。
除了充当项目的探路者和情报员,投资机构还可以担任财务、法律顾问,对并购企业进行投资分析、预算报价,设计收购流程,指导谈判成员掌握国际惯例和规则,帮助企业从源头控制海外并购风险。
近日商务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在海外并购中中国企业全资、独资的收购方式本身有很大风险。因此中国企业在海外收购应该形成一个联合体,利用境外巨头、民间资本等迂回化解风险。此外,手段多样化、股权多样化、目标分散化、利益国际化,让更多的群体与国内企业形成合力,这一方式应该成为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主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