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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七部委召开《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专项检查电视电话总结会

2011-01-15 来源:商会

文章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1月12日,商务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委联合召开《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专项检查全国电视电话总结会议,商务部副部长陈健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健表示,当前,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已经发展成为一项营业额近千亿美元,经营主体约3000家,项目遍布全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涉及基础设施各领域的重要的对外投资合作业务,成为 “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约1300亿美元,完成营业额约900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专项检查,是在 “走出去”步伐进一步加快,对外承包工程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以及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国内形势持续深刻变化的背景下开展的,达到了认清形势、找出问题、统一思想和改进工作的目的。
  陈健强调,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发展机遇大于挑战。这一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主动适应环境变化,有效识别和妥善化解各种风险和矛盾,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新时期推动对外承包工程的发展,需要坚持规模、质量和效益均衡发展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自主的原则,坚持促进发展和风险防控兼顾的原则,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并把进一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加速企业与当地融合作为两项重要任务。
  2010年4月,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落实<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专项检查的通知》,在历时7个月的专项检查中,检查组深入四川、山东、广东、北京等地以及莫桑比克等国进行检查调研,37个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0多个驻外使领馆、2700多家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参与了专项检查活动。
  专项检查中,发现一些违反《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要包括:个别企业在未按程序办理投议标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投标,部分企业未与外派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健全、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等。七部委正对此进行查处,并将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业务支持促进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业务工作机制作用、强化对地方业务的支持和指导等方面推动形成专项检查长效机制,拟于近期联合发布进一步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的指导意见。

  与此同时,全国也涌现出一批优秀企业,努力开拓海外市场,不断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会议特别对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35家表现突出的企业进行了表彰彰。
有关部委、地方专项检查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企业和商协会代表分别在北京主会场和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单列市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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