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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需解决三大问题

2016-12-19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全球化深化发展的内在要求

  近年来全球经济发展格局出现深刻变化,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经济体快速崛起,世界经济发展重心加快向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转移,全球价值链和供应链也在加快向发展中国家延伸。

   全球经济乃至供应链体系的调整,不仅需要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与交流,也将由此带动全球交通运输网络及物流服务体系的布局调整,将推动新的交通运输与物流枢纽、新的贸易线路与交通运输廊道的加快形成与发展。

  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目前发展中国家港口装运和到达的货量已超过全球的60%,发展中国家在全球运输及供应链体系中的作用快速上升。

  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化水平的提升及向全球价值链和供应链中高端的升级,其对国际贸易运输体系的发展也提出了新要求,国际贸易运输重心将从传统以海运为主,转向具有海、铁、空、公、管多种运输方式的综合运输体系及依靠多种运输方式的协调互动发展。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具备初步互联互通条件

  从联通基础来看,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有9个国家与中国实现了铁路联通、28个国家与中国有直航城市、58个国家与中国实现了海路联通。其中,同时与中国有直航城市、铁路相通、海路相通的国家有4个,占6.35%;仅与中国有直航城市、海路相通的国家有21个,占33.33%;仅与中国有直航城市、铁路相通的国家有1个,占1.59%;仅与中国海路、铁路相通的国家有4个,占6.35%;仅与中国有直航城市的国家有2个,占3.18%;仅与中国海路相通的国家有29个,占46.03%;另外仅有2个国家与中国既无直航城市,也未实现海路、铁路相通。

  总体来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中国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网络正在初步成型。

  资料显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交通基础设施重点突出通道和节点建设,一批重点投资项目已取得突破和初步成效。在中国—东盟方向,目前已形成连接中国与东盟铁路口岸有两对——凭祥/同登铁路口岸和河口/老街铁路口岸,基本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速公路通道主要有8条;在中国—欧洲方向,中国—欧洲陆路铁路连接通道主要有两条——第一欧亚大陆桥和第二欧亚大陆桥,两条大陆桥分别通过中国的二连浩特、满洲里、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等口岸到达欧洲,并从2013年开始,开行了中欧班列。迄今为止,中欧班列已成功开行1500多列,其中仅2015年一年就开行了815列,是2014年的2.7倍。国内开行城市已达10个,到达沿线国家7个,常态化运输机制开始形成。在中国—中西亚方向,我国已与中亚国家形成了北中南三大陆路运输通道,包括6 条跨境公路,2条铁路,1条管道,并开通了8 个边境口岸。

  此外,受益于贸易和通关便利化合作的加快推进,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运输合作与物流跨境服务得到迅速发展。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关、口岸、铁路部门通过高层论坛、研讨会、联席会议等方式就简化海关手续、改善通关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进行了多次磋商,形成了一系列有效对接的战略安排,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中俄、中蒙、中哈、中越口岸合作均取得突破,中哈、中塔、中吉边境口岸相继成功开通了农产快速通关“绿色通道”,中欧AEO互认也已于2015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通关便利程度的提高将促进国际物流的快速发展和国际贸易的稳步增长,进而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的加速推进。

  三大问题待解

  从世界银行发布的物流绩效指数数据来看,2014年在有数据的60个沿线国家中,2/3之多的国家反映贸易和运输相关基础设施质量的物流绩效指数以及超过一半以上国家的综合分数都在3以下。中国为3.5,排名28位,中亚五国仅为2.5,排名全球120—130名左右,俄罗斯为2.35,土耳其为3.2,欧洲平均为4。

  物流绩效指标低,不仅突出地反映出基础设施硬件的互联互通水平较低,而且也反映出沿线国家交通与物流的便利化程度较低,相关法律、标准不健全,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还说明沿线国家物流服务体系与服务能力较低,缺乏高水平的物流与运输服务企业及其与全球运输与网络的高效对接。

  “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和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需要重点解决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在更好地发挥现有基础设施作用、提升其运行效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从全局、整体的角度加强“一带一路”基础设施的布局设计和规划对接,以加强关键环节、通道的设施建设,打造新的运输通道和枢纽,实现与全球交通运输网络的联通与对接,促进沿线国家更好地融入全球化发展的格局。

  第二,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在软性基础建设等方面更好地发挥各国政府的作用,加快探索和构建有利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政策环境和协调合作机制。虽然“一带一路”是一个旨在促进国际合作的倡议,但其推动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及其未来长期运营,既需要各国政府在营造优良的投融资环境、健全运营规范与标准、完善市场规则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也需要各国政府加强标准、运行、监管等方面合作,形成相对统一、互动协同的管理协调机制或管理体系。这就需要学习和借鉴全球基础设施领域区域合作的最佳实践及有益经验,加强沿线国家之间的通力合作,探索和构建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确保各方利益共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规则或协调机制,为“一带一路”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设施和制度保障。

  第三,在“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中创新投资运营模式,提升投资者、运营商对“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积极性。从全球经验来看,交通与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回收期长,虽然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但其运营和服务往往需要由许多企业来承担。企业的积极参与,对基础设施投资及未来成功运营具有至为关键的作用。全球运输与物流网络的形成、基础设施的建设背后往往有许多国际或全球性运输和物流企业的参与。因此,各国政府在确保长期稳定的政治经济环境的基础上,也需要处理好政府之间、政企之间、投资和运营机构之间的关系,构建符合市场规则的投资运营模式,如PPP模式、BOT模式、合资合作等,这是充分调动更多沿线国家乃至全球投资机构和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积极性,加快形成政府、投资主体、运营企业等各方共赢的新格局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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